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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南寧6月4日專電(記者 李斌)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原副廳長、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製、轉讓和拆遷,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近7000萬元、挪用公款258萬元。6月4日,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。
  被告人安明明,男,1954年生,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原副廳長兼廣西林業造紙廠廠長(2005年3月26日,經自治區黨委決定,同意被告人安明明辭去公務員職務,不保留副廳級),原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、總經理,廣西鹿寨縣國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。  (原標題: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近700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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